宣称中疾控转化、防治新冠和改善鼻炎……但冠克益生菌不是“神药”-yb亚博全站首页

宣称中疾控转化、防治新冠和改善鼻炎……但冠克益生菌不是“神药”

随着全民健康素养的不断提升,让营养品在多元化的需求中提速发展。其中,被称为“未来疫苗”的益生菌,相较于其他细分品类体量匪浅,一直以来在消费市场上都是众商家和消费者的重点“宠爱”对象。

而笔者关注到一款品牌名为冠克的益生菌打着“抗甲流有效预防/治疗新冠肺炎改善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在母婴市场悄然升温可它究竟是什么来头?是否真如描述的那样有奇效?

冠克益生菌的真面目不能治疗其他疾病,只能辅助加强新冠疫苗效果

“冠克益生菌适用于免疫力低下、发烧、咳嗽、咽炎、扁桃体炎、鼻炎、小儿毛细支气管炎、反复湿疹荨麻疹等人群。” “针对各种炎症、过敏,效果立竿见影,每袋500亿活菌,临床确保安全有效。”

就在近几个月,无论是在朋友圈视频号小红书,抑或是抖音等社交平台上突然涌现许多关于「冠克益生菌」的推广帖子和短视频不仅如此,更有人晒出“成功调理”案例,让人看完不禁感叹“冠克益生菌真乃神药”:

其中,两个孩子发烧近39度,母婴店告诉家长要做物理降温,没有退烧药就吃冠克益生菌,按3条/次,9条/天的量食用,最后成功退烧;此外,5岁宝宝确诊哮喘2年,结果用了冠克益生菌后就不咳嗽了,家长更是将它直接代替药了;甚至还有母婴门店将该产品卖给7个月大的孩子。

尽管大众对益生菌的共识,是对人体有益的活性微生物,摄入一定数量就能对人体健康产生有益作用。但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只有14种,而冠克显然不在名单之上。

另外冠克益生菌是否能解决发烧哮喘鼻炎抗甲流以及有效预防/治疗新冠肺炎?答案显然值得考量,因为这必须建立在科学严谨的临床试验评价和循证医学证据基础上。

据悉冠克益生菌来头不小是中疾控传染病预防控制所科研转化产品

从官方及多方渠道宣传中了解到,传染病预防控制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徐建国和复旦大学生物医学研究院徐建青教授团队发现:口服植物乳杆菌 guanke(冠克)菌株,可增强接种新冠疫苗的实验室小鼠产生的针对新冠病毒的特异性免疫,包括中和抗体水平与t细胞应答指标。

简而言之就是植物乳杆菌冠克株可以作为一种佐剂与新冠疫苗联合应用,增强和延长接种新冠疫苗引发的免疫保护作用提高疫苗的效力。目前,该菌株已获得国家发明专利,即:一种植物乳杆菌及在制备新冠疫苗免疫增强剂中的应用。

可尽管冠克益生菌科研背景强大,但上述研究结果已明确指出,植物乳杆菌冠克株对新冠肺炎、甲流、诺如病毒、发烧等疾病,根本没有任何治疗效果而且只有接种新冠疫苗才能激发该菌株的辅助作用

鼓吹功效却只是普通食品,连累母婴门店被罚

俗话说,雪崩之下没有一片雪花是无辜的。这么多母婴门店相似的超规宣传背后,其实也有冠克品牌商“迈亚塔”的推波助澜。据了解,在2023年活体生物药高峰论坛上,10多位来自生物医药领域的专家、学者对guanke免疫菌进行了深入讲解。

如:guanke(冠克)免疫菌可以预防/治疗新冠肺炎、改善过敏性鼻炎和上呼吸道感染症状;冠克对所有病毒都有作用,像流感、诺如病毒感染,以及肠炎这种自身免疫性疾病、慢性咽喉炎都有着很好的治疗作用。

据悉,目前guanke冠克)免疫菌在市面上已成功转化出三款产品,按包装颜色区分有橙色、蓝色和粉色,分别针对儿童、成人和需减脂、降高人群。但需要注意的是,以上这些其实都只是“普通食品”,执行的是gb/t 29602,固体饮料标准。

可要知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

而且也禁止了借助宣传某些成分的作用,明示或者暗示食品的治疗作用。广告法专业律师陈霞复丽告诉笔者:商家在梳理产品卖点时,会叙述里面含有什么成分,这个成分有什么作用,但是如果产品实际情况和宣传的不一样,那就有可能构成虚假广告。

所以说,如果母婴门店没有看清产品的本质,就盲目跟风宣传,那样只会害了自己。一旦被消费者举报或是被监管局查到,势必会面临严重的行政处罚。而且说到治疗,若因此令消费者贻误病机,那么母婴门店还将陷入纠纷之中,甚至承担的法律责任。

就在今年3月,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地一家母婴用品店进行了行政处罚。原因是在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涉嫌发布虚假广告。值得关注的是涉事产品正是“冠克益生菌固体饮料

从处罚文件获悉,该母婴用品店在朋友圈发布宣传广告“关于冠克:临床实验的结论第一条就是在接种第三针新冠疫苗的情况下,口服冠克益生菌可提高接种新冠疫苗人群中和抗体和结合抗体的水平”等。

当事人自诉上述广告内容不真实,且无法提供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料。监管局认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二)项,即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

某种程度上看,门店受到行政处罚,迈亚塔也难辞其咎,因为它才是虚假宣传的源头。事实上如果冠克益生菌想要名正言顺地宣传产品的治疗效果可以直接申请“药字号”

因为益生菌在我国市场本来就有多个属性,包括药品、保健食品、普通食品。而这三者的区别就在于菌种、功效是否需要验证、益生菌活性等。[1]

但可想而知益生菌药品的审批和功效验证非常严格,不仅需要做相应的临床试验,还要保证菌株活性到保质期最后一天也要达标,以此来保证人体服药后起到相应的效果。[1]

而益生菌保健食品因为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所以也需要做功效验证,并且对益生菌活性也有明确要求。但相对于药品而言,整体要求没有那么高。[1]

但益生菌普通食品对一般对功效验证、益生菌活性不作要求。这也意味着它不能保证产品功效、菌群活性和数量不明。[1]同时,这也给了商家较大的可操作空间。

​诚然,科研实力是冠克益生菌在行业突围的底气,但若想以“普通食品”的角色,炒概念收割消费者,早晚会被淘汰。

参考资料:

[1]《益生菌是保健品吗?长期吃有没有害处?真相是……》,肠道微生态与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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